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4年3月4日在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成立。立足公益,弘扬法治,依法维权,服务奉献为企业服务理念,引进和整合了律师、司法鉴定、中介评估、法学研究等法律服务资源,实现了辖区居民无偿享受法律服务全覆盖、法律援助和救助面不断延伸、服务形式更加多样、服务内容更加贴近群众需求、服务产品更加助力社会经济发展,满足了社会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
◎招聘岗位: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文员(1人),(月薪3000元+提成)
岗位描述: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居民来访接待工作,主要对前来大厅进行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咨询、人民调解咨询以及公证咨询的居民进行接待工作,并对来访居民进行来访信息登记工作,辅助值班律师做好接待工作。
任职资格:专科以上学历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,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、学习能力,有一定的文字功底
◎招聘岗位:人民调解员(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,其中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员2名、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员7名、涉及少数民族纠纷人民调解员1名)
任职资格:热心人民调解工作,有一定的法律、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。
岗位描述:负责人民调解咨询接待及受理人民调解案件申请,能够运用调解技巧对人民调解案件依照公序良俗、法律规定进行调解。
◎招聘岗位:综合办公室文员(2人)
岗位描述: 1、负责综合部日常事务性工作;负责中心各种文稿的打印、发送,负责中心文件材料的领取;办理各类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阅签、清退、整理、归档、保密工作;、负责中心会议的筹备、会议通知的拟写、下发工作,负责会议记录和文字材料的整理。负责收集和撰写有关信息,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参考和建设意见。提请领导应尽快办理的有关工作;
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任职资格: 专科以上学历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,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、学习能力,有一定的文字功底。
◎招聘岗位:司法社工(男女各四人)
任职资格: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电脑操作熟练、具备写作能力。女性4人,汉族2人,少数民族2人,28岁以下,户籍不限,一经录用,包食宿、往返班车接送,工资待遇4500元-11000元(含税、社会保险),党员、社会工作师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C证以上者优先招录。
岗位描述:法律、教育、行政管理、文秘、社会学等专业,双语,熟练运用办公软件,记录写作能力强。可按规定考取并招录为事业性岗位。
★ 福利待遇
1、试用期工资1820元,不含五险一金。
2、转正后工资构成: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加班工资、考核奖、补贴等,转正后工资2800-上不封顶(不含五险一金)。
3、员工福利含各类节假日津贴、高温津贴、工龄津贴、各项奖金、培训津贴、年终奖、商业保险等。(外地人员包食宿及往返路费)
4、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-3个月,试用期满后,与员工签订三年《劳动合同》,依照政策为员工购买“五险一金”。薪酬待遇、带薪年假随服务年限递增
5、在工作期间,机构提供培训机会。机构具有较完善的奖励、晋升及各项福利制度,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和福祉。
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以保密及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,并将于收到两个月内销毁。